GJB 5891.8-2006火工品藥劑試驗方法
第8部分:靜電積累試驗
1 範圍
本部分規定了火工品藥劑靜電積累試驗的儀(yi) 器、設備、環境要求、試驗準備、試驗步驟、結果處理及注意事項。
本部分適用於(yu) 粉末狀、粒狀火工品藥劑與(yu) 規定材質製成的滑槽摩擦分離時引起的靜電積累的測定。
2 原理
被測藥劑沿規定材質製成的滑槽表麵以相同的滑落速度下滑,摩擦起電,用靜電積累參數測試儀(yi) 測定其起電量,電量大小以電荷質量密度表示。試驗原理示意圖如圖1所示。
3 儀(yi) 器、設備
試驗用儀(yi) 器、設備應符合以下要求:
a)靜電積累參數測試儀(yi) :推薦使用SJJ-50型靜電積累參數測試儀(yi) ,也可使用滿足下列技術要求a)的靜電積累參數測試儀(yi) (以下簡稱儀(yi) 器):
1)電荷測量範圍:-1999×10-4µC~0µC和0µC~1999×10-4µC,精度為(wei) 滿量程的5%;
2)零點漂移:每小時不應大於(yu) 滿量程的2%;
3)測量數據可自動采集和打印,也可由數字顯示儀(yi) 直接讀數;
4)滑槽有效長度為(wei) 600mm±5mm,傾(qing) 角為(wei) 10°~80°連續可調;
5)倒藥時間:1s~3s,倒藥時間可控;
6)盛藥盒至滑槽距離為(wei) 100mm±2m,滑槽下端麵至漏鬥上端距離50mm±2mm;
7)法拉第筒內(nei) 外絕緣應可靠,其絕緣電阻應大於(yu) 1012Ω漏鬥小口端部與(yu) 內(nei) 筒底部的距離不應小於(yu) 其小口內(nei) 徑的4倍;
8)滑槽可由不同的材料製成,如:1Cr18Ni9Ti不鏽鋼板(符合GB/T3280規定)鋁板(符合GB/T3880規定)、鍍鋅薄鋼板(符合GB/T2518規定)、中性包裝紙(符合QB/T1313規定)上塗蟲膠漆(符合W]631規定)和防靜電橡膠板,厚度為(wei) 0.75mm。要求金屬滑槽表麵粗糙度為(wei) 1.6µm,非金屬材料根據產(chan) 品標準確定;
9)盛藥盒用不導電的酚醛層壓板製成。
b)水浴(或油浴)烘箱:控溫精度為(wei) ±2℃。
c)架盤天平:分度值為(wei) 0.01g。
d)交流穩壓電源:2kVA~3kVA。
4 環境要求
除另有規定外,實驗室溫度為(wei) 15℃~25℃,相對濕度為(wei) 30%~40%,氣壓為(wei) 當地大氣壓,應無強電場幹擾。
5 試驗準備
5.1 將適量的被測藥劑放入水浴(或油浴)烘箱中,在50℃~60℃(對於(yu) 分解溫度低的藥劑可在38℃~42℃)溫度下烘4h,自然冷卻至室溫,取出,放入幹燥器中至少24h才可使用。
5.2 試驗前,應將經5.1處理的試樣在試驗環境條件下至少放2h。
5.3 稱取經5.2處理的藥劑七份或八份作為(wei) 試驗用試樣。每份試樣為(wei) :起bao藥5g(其他火工品藥劑10g),精確至0.1g。
5.4 將試驗用滑槽清洗並擦拭幹淨,安裝在滑槽組件上,將滑槽的傾(qing) 角調整到45°±1°。有特殊要求的試樣,其傾(qing) 角可調至60°±1°。
5.5 將法拉第筒置於(yu) 托盤上,探頭安裝在法拉第筒的導管上,按測量要求,調整電荷測量範圍至所需量程。
5.6 連接儀(yi) 器各部分連線,接通電源,預熱30min,調節各量程開關(guan) 至所需範圍。
5.7 接通數據打印開關(guan) ,啟動打印按鈕。
5.8 將倒藥時間按鈕調至規定值。
5.9 將試樣裝入盛藥盒內(nei) 。
6試驗步驟
6.1 啟動倒藥按鈕,同時打開試驗記錄用打印機。
6.2 將放電開關(guan) 置於(yu) “放電"位置,使法拉第筒和滑槽對地放電。
6.3 從(cong) 法拉第筒內(nei) 倒出試樣,清除滑槽表麵、法拉第筒內(nei) 的殘留試樣。
6.4 重複6.1~6.3的操作,完成至少七個(ge) 試樣的試驗。
6.5 按下儀(yi) 器的“停止"按鈕,打印試驗數據。
6.6 啟動“總清"按鈕,清除存儲(chu) 數據;重新啟動“打印按鈕"。
6.7 更換滑槽,重複5.3、5.5、6.1~6.6的操作,除特殊要求外,至少應進行三種材質滑槽的試驗。
7 結果處理
7.1 按公式(1)計算試樣的電荷質量密度:
式中:
Pm——試樣電荷質量密度的數值,單位為(wei) 微庫每克(µC/g);
Q ——試樣帶電電荷量的數值,單位為(wei) 微庫(µC);
M ——試樣質量的數值,單位為(wei) 克(g)。
7.2 報出七個(ge) 試樣的試驗結果,計算其電荷質量密度的算術平均值和標準差,試驗記錄的數據和計算結果精確至小數點後兩(liang) 位,試驗結果的相對誤差不應超過 10%;報出試驗結果的同時,報出倒藥時間和試驗所用滑槽的材質。
7.3 填寫(xie) 試驗報告單(格式參見附錄A)。
8 注意事項
8.1 試驗儀(yi) 器應放置在有防爆措施的隔爆室內(nei)
8.2 操作人員進入試驗場所前應泄放人體(ti) 靜電。
8.3 準備試樣、倒試樣等操作應在防護板後進行。
8.4 為(wei) 避免人體(ti) 或試樣帶電引起偶然事故的發生,試驗場所的地麵應是導靜電地麵,操作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鞋,並戴防靜電手套和防護眼鏡。
9.1 靜電積累測試儀(yi) 展示